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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杭州12月6日電 (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莫慧芳 通訊員 趙敏丹)日前,浙江台州三門法院對一起涉及嬰兒藥品的生產、銷售假藥罪案件作出判決,7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三年,澎湖民宿並處罰金三千元至五萬元不等。
  劉某與杜某系80後,江西禮服省樟樹市人,兩年輕人於2007年在浙江金華註冊了一家公司用於從事保健品銷售業務,生意不溫不火。
  後來,杜某琢磨自己爺爺以前在福建的一個藥堂里當過學徒,會製作紫草油等藥品,便想到要好好ARMANI發揮“祖傳秘方”的餘熱,為企業的生產經營“添磚加瓦”。
  2009年,兩人經合意,以公司的名義,按一年3000元的價格租用了“江西樟樹華仁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”的衛生許可證和執行標準。後該公司於2010年就再未關鍵字營業,衛生許可證和執行標準也於2010年1月1日起作廢。
  租好“合法外衣”後,兩人買來灌裝機、編碼機,並招聘了彭某、盧某等5人開始批量生產並銷售馬爾地夫嬰兒紫草油、紫草膏等藥品。而彭某等5人明知生產的藥品系假藥,卻並未推卻這份工作。
  據杜、劉等人交代,其中紫草油由自熬的菜籽油和紫草加工而成,生產的藥品均未接受過相關部門的質檢,均由自己企業檢驗。
  庭審中,劉某堅稱公司生產的藥品不但無害還有潤膚等功效,自己的親戚朋友都在用。杜某表示自己1歲多的孩子也在使用該產品,杜某的律師更是當庭提供了杜某所在村的村委會出具的證明,用來證明杜某的親朋好友都在使用該些涉案的藥品,並未有不良影響。
  退庭前,劉某等表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,以為反正藥品無害應該沒啥大礙,不料事情這麼嚴重。
  三門法院經審理認為,7名被告人明知是假藥而進行生產、銷售,銷售金額達35萬餘元,其行為已構成生產、銷售假藥罪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,遂作出如上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7人發揮“祖傳秘方”餘熱 制售無證嬰兒藥品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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